根据《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2年度驻宁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计划的通知》(宁随安〔2022〕1号)要求,经过报名、资格审核、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政审等程序,现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。
具体名单如下:
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,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3日。对以上公示名单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提出。
监督电话:
南京新翔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025-577929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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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6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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